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1年下半年招聘辅导员的启事
一、招聘人数招聘辅导员8人。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双证);
3、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内;
4、在学习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六个条件。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聘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聘用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辅导员招聘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免冠近照一张、个人简历、本科以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审核表》,到组织人事部报名。材料复印件不退回。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8日。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组织人事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竞聘演讲(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和对学生辅导员工作的认识,3分钟以内)和现场答辩(设问内容重点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分钟左右)。
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评委由7—9人组成。评委结合竞聘演讲、答辩分别对竞聘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竞聘演讲40分、答辩60分。
4、考核
面试结束后,主要根据面试成绩,同时参考其他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名单。
组织人事部、学工处负责组织对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5、体检。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对象体检。
6、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由学工处组织的培训。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辅导员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
招聘辅导员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87588841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
20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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