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7-7-26 09:07:32

开封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七)

开封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公告(七) 根据《开封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3:00-17:00。 地点: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开封市金明广场向北300米康平街1号)。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开封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报考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注意事项 (一)个别岗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选择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选择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其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此类人员除正常考生所需材料以外,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二)考生必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面试确认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0371-23666028       附件:开封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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