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性是法人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首要前提,也是其区别于自然人的重要特征。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法人并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是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基本前提。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民法学可以说是政法干警的重难点,需要考生在申论和行测投入精力之余钻研民法学,压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如此,只要考生能够掌握更多的民法学知识,就能够在民法学的考试上取得突破,提高自身的成绩。
qq交流群210495786
微信公众号:dxaloffcn
地址:朝阳路红旗大街交口 兴安家园小区2#楼13号
电话:0457-2116164
加格达奇中公教育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