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2016年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抚松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为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抚松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报名者应具备在工作地居住生活基本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
2、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考录原则。
三、招聘办法
1、发布信息
由人社局或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2016年7月14日——7月19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考生到抚松县考试中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并填写《2016年抚松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地点:抚松县考试中心(万达北区新行政中心政府综合5号楼620室)
报名电话:0439—6257204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报考人员与本通知中所要求专业、条件相符。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招聘考试
(一)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时
考试地点:抚松县外国语学校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21日—7月22日;到时不取者,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的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5、如果在本次考试中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第二轮笔试,以第二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学历资格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复审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试用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和主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可登录抚松县政府网站查询。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选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此次招聘的人员只能在招聘单位系统内工作,不能调动,如若调离招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待遇
1、自正式聘用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2、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享受工资和社会保险共2550元。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与个人承担部由聘用单位统一扣除交纳。
八、公开与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告信息发布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及抚松电视台。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政策执行。
附:1、2016年抚松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6年抚松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松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5日
http://www.jixi.offcn.com/html/2016/07/11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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