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时间 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二、面试确认地点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劳动处(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号河南省地矿局大楼803房间)。 三、面试确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泽清 联系方式:0371-63895528 18638639176 四、面试确认有关事项 1.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应试者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凡报考的拟录用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职称等方面有要求的,应试者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应试者所学专业不属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获得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对于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对于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根据有关规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进入本次面试确认范围的考生,请保持报名时所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有机会递补进入面试。 3、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917901陈静5091821571061.951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917901陈敏5091821573061.852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917901魏磊5091821561959.703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917902陈奎5091821580362.901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917902薛艳5091821580552.602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917902张广509182158095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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