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5-10-19 09:54:52

2015年湖北襄阳市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年湖北襄阳市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5个副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遴选5人(具体遴选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区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2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公务员应具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15年10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供考生查询。详见《2015年襄阳市襄州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报考人选应在充分动员报名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产生。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单位公布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报考申请。

第三,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机关(单位)报送的报名人选,研究确定推荐报名人选。报考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被确定的人选于2015年10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推荐表》(附件2)及《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附件3)(纸质三份及电子版)报区组织人事部门。

第四,被推荐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19日-21日下午17:00之间登陆襄州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ZRSKSW.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可报名的项目列表,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后,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清晰,占满图片框)。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本次报名考试不收报名费。

每单位对同一遴选职位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3人。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审查。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名推荐表》及《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考生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所在机关(单位)推荐的或网上填报信息与《报名推荐表》信息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22日左右登录襄州区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进行职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和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笔试根据遴选岗位情况实行测试,详见《2015年襄阳市襄州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星期日)左右。

笔试事项在襄阳市襄州区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考场设在襄州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一周左右登录襄州区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襄州区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四) 考察与体检

1、考察。区组织人事部门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2、体检。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确定拟任职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公示。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和遴选单位将拟任职人员分别在襄阳市襄州区人事考试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区组织人事部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任职人选。

(六)试用与任职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组织部

襄阳市襄州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州区公务员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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