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时评:用制度保障“有话好好说”
2015黑龙江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时评:用制度保障“有话好好说”城乡社区是城乡居民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也是城乡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落脚点,在国家行政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加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大家的事,大家商定”,不仅有利于扩大居民参与,培育民主意识,强化公民责任,实现民主决策,也有利于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促进邻里和睦。城乡社区协商是城乡基层党政机关、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就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涉及社区居民利益和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的民主协商,其目的在于集思广益,消除分歧,寻找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公共利益和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为此,一要民主议事。社区协商是社区居民群众自治的形式,要求社区公共事务的公共参与、共同讨论、民主决策,而不是社区管理组织和决策机构“暗箱操作”、包办代替,更不是少数领导独揽大权,个人拍板。二要公开议事。公开是民主协商的前提。一方面要求社区公共事务公开,尤其是基层社区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只有涉及社区居民群众利益的一切公共事务公开,让群众知晓,才便于群众参与和讨论;另一方面,要做到协商议题公开、协商方式公开、协商过程公开以及协商结果公开,便于公众参与、决策执行以及监督。三要平等议事。社区协商是不同利益主体及不同利益主张的交流与协商过程。相互尊重、彼此平等是民主协商的基本要求。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各方利益诉求,赋予参与议事的各方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尤其是要注意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切实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四要规范议事。一定的制度和规则是协商议事的条件和保障。在城乡社区协商中,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制定社区民主协商规范,确保协商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刚刚公布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就是基层社区民主协商的重要规范。五要理性议事。社区协商本身是不同利益、不同主张的交汇和碰撞,分歧在所难免。面对分歧,各方要保持足够的冷静和克制,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真诚听取不同的意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求同存异,实现共赢。现在的政法干警申论考试对于考生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不再是靠简单的抄抄编编就能得高分的时代了。如何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申论考试,首先要掌握热点话题。为方便考生备考政法干警申论,掌握申论热点的基础和前提。黑龙江中公教育政法干警辅导专家特针对时下的申论热点问题,从政法干警角度进行分析,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信息:黑龙江哈尔滨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haerbin.offcn.com/html/zhengfaganjing/哈尔滨人事考试网首页
http://haerbin.offcn.com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