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140名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 1、2011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2、2011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为保障我县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办法》(德政办发35号)和《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德人13号)规定,2011年宁津县事业单位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3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学历以2011年8月21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查询为准),具有宁津常驻户口或生源地为宁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在宁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四)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三)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四)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五)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六)在2009、2010年、2011年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流程:
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
2、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务大厅人事局服务窗口资格审查(县文化艺术中心东侧,电话:5239117);
3、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中心大街中医院东邻二楼)。
现场报名时注意事项: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应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对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和报考职位一经最终确认,不能更改。
计划岗位数在15人以上的,报考岗位数达不到1:1.5的,按照1:1.5比例消减计划数。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8月24日至8月25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录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1.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2.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计划15人以下(含1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计划20人以上(含20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50人。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察应聘人员的认识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折合百分进行公示。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笔试成绩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网址:http://www.njrsrc.gov.cn(宁津人事人才网)。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0534-5221505
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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