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泌阳县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名优秀人才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社55号),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拟招聘15名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15名优秀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二、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5名。其中,县电子政务内网(党务内网)管理室2名,县民意热线办公室2名,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名;县《泌阳》报编辑部3名,县新闻网络管理中心1名,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名;县委党校4名。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照《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予以确认。(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推荐)。(七)本方案所规定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泌阳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日至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两张近期一寸彩照(红、蓝、白底均可),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396-7937348。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填写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照相。报考人员须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08编号职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二)考试除08编号职位外,其它职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试题委托专门命题机构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应试者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泌阳县县委大楼门口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08编号职位不再进行笔试和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现场打分。(三)体检考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体检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1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四)公示与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与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县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纪律要求此次招聘工作是加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六、其他事宜(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泌阳县县委大楼门口陆续公布。(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三)本方案由泌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社55号)执行。中共泌阳县委组织部2015年6月17日推荐:2015年泌阳县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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