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校内招考试问题
原来已经毕业的还能报名不,怎么报名? 这都什么情况, 之前毕业的就不能报名了吗? 有谁知道情况没 应该可以报名 警校的 老师说往届不要 大河南招一次警察难死,之前每个省都有地方保护,唯独我省谁都能报,现如今政策变化了,如果往届生不能报考,那对于这么多的河南警校毕业未就业的学生来说就太不公平了,只能用一句没有赶上好时候来一笔带过么?这不科学,更不合适。坐等公告,不为别的 只为圆一个警察梦!! 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招录机关应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不是便利警校生报考,你可以在职位设置上按75%面向公安专业,25%面向其他专业,前提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布职位,内招是什么说法,内招公平吗?警校也有不合格的学生。这个问题估计不久之后,全国立志从警的同学都会讨论。热爱公安工作说明社会正义是青年守望的。特别是警察处于社会舆论焦点的今天,爱警追警从警是国家安危大事。不容马虎!毕竟刀把子不是在警校毕业还没打过30发子弹,散打不如专业队的警校生能担当的,还要招警录用后的强化训练和服从警纪的养成培训。国家安危需要的是事业型,热爱型的年青人,不是培养垄断职业、特殊职业的警校人。在西方,警校只是职业培训,而不是学历教育。警察都是从大学生中录取,再送警校专业培训,改革30年来,我国坚持了这个做法,实践效果非常好!应坚持下去,不能朝三暮四。
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为了将来,只要关注此事,下次这样的考试他们就会慎重对待,改变,来自关注,如不然,他们会成习惯。不能让人大于法的惯性延续,国家未来靠有责任心的公民的执着!更何况我们为的是考试和从警的公正。人大的法律就凭一个部委就可解释和串改?或一个部门为了这个改后的规则举手欢庆,欢呼警校是铁饭碗吗? 河南警察学院通知:1,所有人员暂缓离校,内招考试完成之后再离校。2,所有的管理按照在校生严格管理,近期将进行报名工作。3,所有人员要求都要参加报名(有工作可以选择不考试但必须报名)。4,需要在考试之前到工作单位报道的在系里备案之后离校。5,在此期间需要使用双证的,在系里开证明,双证于考试结束之后发放。七月四号到五号,考行测 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按成绩安排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职位,便利公民考试!河南竟然内招,公然违反全国人大制定的公务员法。在当前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职业岗位如此敏感,还能内招吗?改革30年以来,公务员都是面向社会公开职位召考,内招并且不设开考比例,对社会考生公平吗,河南这是唱哪出? 本帖最后由 ☆.·°傻子 于 2015-6-15 10:16 编辑
干嘛这么极端呢,要多往开了想,不干警察还有很多路等着我们走,其实内招民警河南不是头一家,江苏早都有这种做法,本省警校生毕业后,不论成绩如何,只要及格就可以回生源地工作,不需经过社会招考的任何繁复过程,比我们这要狠的多,当然作为警校生,给他们一些这些待遇,是很正常的,可以理解,但是江苏有很好的社会招警程序,年年省考有大量社会招警,并不与警校生形成冲突,所以我们要做的是不是抱怨河南的这种做法,我们要建议他们给我们这些社会人员考试的机会,机会不在于多,而在于把握。
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为了将来,只要关注此事,下次这样的考试他们就会慎重对待,改变,来自关注,国家未来靠有责任心的公民的执着!更何况我们为的是考试和从警的公正。
一人之力,太过于弱小,所以既然要干,就组织起来,让社会听到你们的声音,但你发这些公务员法及其他有什么用,中国依然还是权利的中国,不是老百姓的中国 河南省公务员局来我院召开2015年从公安院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说明会http://www.hnp.edu.cn/s/1/t/2/3f/a3/info16291.htm 公告已经出来了,报考对象为2015届,铁警和警院的毕业生。注意不是应届,也不是往届。 长津湖的风雪 发表于 2015-6-17 11:51
公告已经出来了,报考对象为2015届,铁警和警院的毕业生。注意不是应届,也不是往届。
你看错了吧,为什么我看到的是应届毕业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