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串讲之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具有评价功能和补充功能)一、平等原则(首要原则)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二、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自己的意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2、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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