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警察招录改革的文件出处
由于文件比较大,切牵涉到属于内网文件不易公开,对于想了解文件的考生可以找亲戚托朋友到内网上去查询:第一个是:在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上,2015年3月24号发布的文件
第二个是:公安内网河南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网2015年4月30号发布的
第三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这个找厅直领导可以看到文件
以上三个文件您亲自看完后再出来发表意见,希望那些嘴巴不干净的人发言注意一些,我不信谣易不造谣更不传谣,希望大家多听听多看看,国家政策每年都在变,找到适合自己的路才是最好的路。如果三个文件看完还不明白请联系我杨凡 18638570707 (手机微信通用)
说得好 支持站长 全文摘录呗! 非公安院校毕业生悲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行为准则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任何部门,机关都要遵守,一言代法,文件代法,是法治的退步,不是依法治国。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招录机关应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然而,几个部委文件明确,以后招警从公安院校内招,并且不设比例,面向社会招考设比例,警校就不设比例?到底是人大的法律效力高,还是部委的文件通知大,文件大于法是中国的怪病,这个问题估计不久之后,全国立志从警的同学都会讨论。热爱公安工作说明社会正义是青年守望的。特别是警察处于社会舆论焦点的今天,爱警追警从警是国家安危大事。不容马虎!毕竟刀把子不是在警校毕业还没打过30发子弹,散打不如专业队的警校生能担当的,还要招警录用后的强化训练和服从警纪的养成培训。国家安危需要的是事业型,热爱型的年青人,不是培养垄断职业、特殊职业的警校人。按部委文件类推,以前公平的社会招考,在不久的讲来,都会变成行业垄断,司法机关以后只招司法警校生,公安院校不能来报名,教师只能师范生,其他一律免谈,公平,公开,公正在这种思维下将会迷失方向,特别是在职业岗位如此敏感的问题上,不慎重,会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请问三部委局,人大通过的法律需要遵从吗?你们制定文件时,论证过法律效力吗?在西方,警校只是职业培训,而不是学历教育。警察都是从大学生中录取,再送警校专业培训,改革30年来,我国坚持了这个做法,实践效果非常好!应坚持下去,不能朝三暮四。
所以,在公务员法的框架内,部委应公开设置职位,设置专业,面向社会,保障公民参考!垄断设考,不设比例,内部招录,损害的将会是党和国家的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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