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复习提纲九
【教师】一、教师的本质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一)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一种职业被认可为专业,应该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具有不可或缺的社会功能;(2)具有完善的专业理论和成熟的专业技能;(3)具有高度的专业自主权和权威性的专业组织。
(二)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二、教师的职业特点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说来,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道者角色;(2)授业、解惑者角色;(3)示范者角色;(4)管理者角色;(5)朋友角色;(6)研究者角色。
三、教师劳动的特点
(1)特殊的复杂性;(2)独特的创造性;(3)鲜明的示范性;(4)显效的长期性。
四、教师职业专业化
(一)对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
教师专业化对教师群体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专业知识;(2)专业伦理;(3)专业训练;(4)专业发展;(5)专业自主;(6)专业组织。
(二)对教师个体专业素质的要求
1.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2)热爱学生;(3)团结协作;(4)为人师表。
2.对教师专业知识的要求
(1)精深的专业知识;(2)广博的文化修养;(3)丰富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
3.对教师的专业技能要求
(1)教师要有课程开发的能力。首先,教师要具备全面掌握并正确处理教材的能力,其次,能针对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诸多的现实条件,适当改造教材内容。
(2)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组织管理能力。
(4)学术研究和教学研究的能力。首先,应有学术研究的能力。其次,要研究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研究学生,研究教材,研究教学和教法。
五、教师的人格特征
(1)教师优良的个性品质;(2)教师不良的个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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