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镇宁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75名教师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3号)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14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7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镇宁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招聘办”)。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三、招聘岗位信息发布招聘岗位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镇宁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将在安顺教育网、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北京师范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上发布。四、报名及审查(一)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序号招聘专场地点现场报名日期面试、笔试日期
1四川西华师范大学4月8日4月9、10日
2贵州北师大贵阳附中4月22日4月23、24日
注:招聘按时间顺序进行,前面专场已经完成的招聘岗位,后面专场就不再进行。(二)招聘对象和条件1、招聘对象: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2、需满足以下报名条件:①应届毕业生需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在职教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③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名时对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④英语专业本科生需通过专业四级。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三)报名及要求报名分为电子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建议应聘者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以便招聘办提前安排考场。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完成报名,邮箱地址85738056@qq.com,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日为现场报名日期前两天。(注意:请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以“专场-学段-学科-姓名”形式命名,例如贵州贵阳-初中-语文-张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应聘简历、毕业证书(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执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含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安顺市域内在职教师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证明。(四)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由招聘办负责。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确认。2、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五、考试。组织专家团队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考试内容包括:1、笔试:占总成绩30%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以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为主,辅以考察学科综合知识内容。2、面试:占总成绩70%根据招聘岗位数,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3倍的考生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以学科和学段进行分组(专家组可以根据面试人数情况合并学科面试),试讲对PPT不作硬性要求,但必须要有板书。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专家主持整个面试过程,根据应聘者在15分钟(10分钟试讲+5分钟专家提问)内的表现进行评分。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权重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达不到85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六、考察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考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进入聘用程序。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有政治、经济、计划生育或其它问题;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6、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相关问题的;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8、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七、体检考察合格者须参加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提交县招聘办审核,逾期提交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八、公示和聘用审批(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安顺教育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须填写《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在考察合格公示前提供上报,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公告》规定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教师录取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下文。镇宁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是镇宁县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按照“混合体制、资源服务、协议管理”的原则,合作创办的一所民办公助混合体制创新型学校。聘用人员属于镇宁第一高级中学事业在编人员,试用期一年,在镇宁自治县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后,工作单位为镇宁实验学校。学校实施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退出的教师由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安排分流到其它学校任教,享受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九、待遇条件1、所有招聘教师,均享有公办教师事业编制。2、工资待遇在镇宁自治县同等公办教师收入基础上从优,至少高出30%。经学校认定,小学骨干教师年收入6-8万元,初中骨干教师年收入8-10万元,高中骨干教师年收入12-15万元。3、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教师周转房等优惠食宿条件。4、具体待遇细则以学校正式发布的奖金及津贴实施细则为准。十、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欢迎举报,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招聘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如下:咨询电话:0851-36226454(镇宁自治县教科局伍股长)15764940055(彭老师,校长助理)监督电话:0851-36222558(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51-36717019(中共镇宁自治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十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教育网、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北京师范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以及考生未阅网上公布的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考生查询《公告》,请登录安顺教育网、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北京师范大学国内合作办学网站查询。附件1:镇宁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附件2:镇宁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镇宁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http://www.gzzn.gov.cn/news/20150323/20150323154352663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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