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书生 发表于 2011-8-14 08:43:30

民法问题,高人解答。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否定时,效力和善意取得是否冲突???

建安书生 发表于 2011-8-14 10:46:19

大家帮忙看看

yidingxing 发表于 2011-8-25 09:38:58

建安书生 发表于 2011-8-14 1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帮忙看看

效力待定不存在善意与否      否定的   直接无效

民法张永 发表于 2012-8-12 20:31:51

追认与否影响的只是该合同的效力,看看合同法第51条;
即使不追认,合同无效,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善意买受人仍然可以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

所以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权的取得是两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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