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5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我市2014年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为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省外市定向生、委托培养生),2015年1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为保持招聘单位干部队伍稳定,2014年阜新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所招聘职位均规定最低服务期限,凡经考试(考核)聘用到市直事业单位的需在新岗位最低服务年限满3年(含试用期),方可允许流动;经考试(考核)聘用到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需在新岗位最低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允许流动。(二)报考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含)至1996年11月1日(含)期间出生),特殊职位要求详见《2014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7、具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招聘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己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2015年1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除外)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14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2014年10月28日《阜新日报》;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xbys.com.cn);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nfx.lss.gov.cn)。(二)报名方法报考者须下载《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职位,同时携带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报名,2015年1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需持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报考。报考人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照相。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三)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共七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四)报名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的四楼会议室(阜新市中华路东段市人力资源大厦,市第二十七中学东侧)。(五)报考费用: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务费。(六)考生于2014年11月19、20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四楼会议室(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只招聘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职位今年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职位受报考比例限制,当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职位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xbys.com.cn)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当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只招聘用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职位除外),按实际报名人数1:2的比例重新确定该职位招聘数量。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三、招聘基本程序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一)笔试1、科目。笔试一科,涉及医疗事业单位的医、药、护职位、中小学保健所医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职位考试试卷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三部分综合试卷,医学专业知识(具体岗位考试内容另行通知)比重不低于80%;阜新蒙古语广播电台的记者、文艺编辑和录音员职位考试试卷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蒙语专业知识三部分综合试卷,蒙语专业知识比重不低于80%;其他职位考试试卷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试卷。试题内容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2、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面试1、人员确定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xbys.com.cn)统一发布。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时审查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xbys.com.cn)统一公布。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3、面试方式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位、辽西技师学院教师职位、新邱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辽西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招聘职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面试一律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参照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录政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加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五)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六)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统招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间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履行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不予聘用。特别提示: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处理。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察,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发现的虚假报名或者恶意报名,予以取消聘用并5年内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处理,有工作单位的,予以通报工作单位。咨询电话:阜新市委组织部0418-2814767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8-2680035附件下载:点击下载http://www.lnfx.lss.gov.cn/Details/index/id/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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