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
【重点法条指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4条 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人民警察实施强制手段,适用的是由轻到重的原则,但不是要求人民警察遇到每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都要经过实施徒手强制、使用警械、再使用武器这个递进方式,而应由人民警察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并决定直接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这是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使用警械、武器的原则 首先,该原则要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或武器时,必须符合法定的使用条件,若不属于法定的使用情形时,不得使用警械或武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该原则要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或武器时,必须遵循法定的警告程序,未经警告不得使用警械或武器,紧急情形时即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最后,该原则还要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或武器时,不得违反法定的禁止使用警械或武器的规定,如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使用警械和武器是人民警察武装性质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物质保障。正确地使用警械和武器,保障人民警察能够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切实履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的职责。 三、比例原则(择轻适度原则) 该原则要求: 首先,凡不需要使用警械或武器就可以予以制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不得使用警械或武器;能使用非致命性的警械予以制止的,就不能使用致命性的武器,武器只有在不得己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其次,使用警械或武器等强制手段时,应根据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危害程度和紧急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手段,并不要求警察采取的强制手段必须与犯罪分子使用的暴力手段相对应,而是以能够制止犯罪行为,制服犯罪分子为标准。 再次,使用警械或武器以能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并且应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违法犯罪行为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警械和武器。这里所说的人员伤亡包括减少违法犯罪人员伤亡和无辜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是指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或减少因使用警械和武器对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的损害。 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原则 首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各种现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本身就体现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 其次,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械或武器时,应注意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等。 最后,人民警察应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1.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包括?(多选题) A. 依法使用警械、武器的原则 B. 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C. 比例原则(择轻适度原则) D.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原则 【答案与考点提示】ABCD。本题考查的是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可参见本考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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