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出台,预示着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拉开帷幕。本次考试最大的变化是招录人数减少,招录对象范围扩大。那么除此之外,本次政法干警考试还有哪些新的变化值得考生关注呢?我们第一时间为考生朋友逐一解读,希望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录总人数减少,招录对象范围扩大 今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150名,其中基层法院机关18名,基层公安机关132名。与2013年招录培养364名相比,总人数降幅较大。另外,今年基层检察院没有招录培养名额。这是去年的招录培养的不同之处,考生一定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在招录对象方面,今年增加了大学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退役士兵,范围有所扩大。而大学生退役士兵既可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和退役士兵职位,也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这也是变化较大的一部分。下图为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基层公安机关招录人数分布图。http://sx.offcn.com/dl/2014/0826/20140826030817403.jpg 二、招录条件变化小,诚信问题很重要 本次招录条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在年龄方面,要求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27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在学历方面,报考面向退役士兵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不得报考方面,变化最大的是: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明确提出不得报考的具体工作年限。 诚信报考依然成为今年的基本要求,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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