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xiang0216 发表于 2014-8-20 22:27:17

2014陕西政法干警公告

全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全面启动
网上报名从8月27日开始
来源: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日期:2014-8-20

      按照中央政法委等部门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8月20日在省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省公务员局网(www.sxgwy.gov.cn)等网上发布招考公告。报考人员可于8月27日零时至30日24时,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笔试将于9月20日至21日在西安统一进行。
      一、本次招考的基本情况
      我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计划共354名。其中,按系统分,法院系统36名,检察院系统15名,公安系统243名,司法系统60名;按职位类别分,定向招考职位计划共110名,包括面向“服务基层四项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人员特设职位计划25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录用计划40名,面向高中、中专及同等学力退役士兵录用计划45名。
      二、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的特点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主要从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全省县级及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学生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三、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录秩序
      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考场使用视频设备,留存考生影像,作为核查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依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在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并根据甄别结果处理有关违纪考生;核对拟录取人员《申论》笔试答题卡笔迹,严防替考作弊。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同时,本次考试录用各个环节中和试用期内,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为确保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使每一职位都能够录用到相对合适的人选,对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陕西省公务员。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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