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2014年8月招聘12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2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与人数(一)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系部秘书或文员)7人。(二)专技岗位工作人员5人,其中:图书馆管理员1人、网络信息中心技术员2人,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技术员2人。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二)岗位条件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职责见《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9月1日(星期一)8:30--12:00、14:30—16:30,应聘人员直接到我院人事处(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行政办公楼2楼211室)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不接受信函报名;每人只能报考《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一类岗位。2、报名时需提交《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未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劳务证或待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并请将《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于8月31日(星期日)前发至电子邮箱:gdrsc@126.com。(二)考试1、笔试。(1)笔试时间:9月2日(星期二)上午。(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3)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1:3的,60分以上人员均可参加面试。(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2、面试(1)面试时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行政岗人员的面试由人事处及相关部门人员成立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专技岗人员由用人部门成立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专技岗面试须参加实操环节);面试小组评委为单数,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3)各面试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提出拟聘人选名单。(4)在报考的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空缺岗位的招聘条件,如本人愿意,经学院研究,可按面试成绩高低调剂到其他空缺岗位。(三)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组织体检。(四)学院研究决定聘用人选(五)经公示无影响招聘情况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四、待遇(一)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如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可委托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二)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学院规定的非编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年薪约4万元),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不享受带薪寒暑假。联系人:谢老师纪老师联系电话:34068330或36194863附件:1、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2、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2014年7月20日http://www.gdppla.edu.cn/news/140592740326935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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