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7-30 16:11:56

2014年招考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通知(工商局)

被公示考生:
请于8月5日(周二)上午8:30到市工商局(河北区民主道38号)五楼会议室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一、验证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前需审验有关证件材料,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按要求准备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纵向复印)一式一份;
2、户口本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式一份(纵向复印,按需提供);
3、报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2012、2013年毕业以应届生身份报考考生需提供);
4、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需提供);
7、按职位要求携带英语4级或6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整齐,A4纸张,所有原件审后即退。
二、录用手续
验证合格后,当场办理录用手续。我们可以提供接收函、调档函、签三方协议等。请需要办理的考生提前咨询学校、原单位、存档单位办理录用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手续所需联系单位的详细名称。具体说明如下:
(一)考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况
需通过签三方协议到学校领取报到证的考生,请携带三方协议,我们将当场签署协议,考生可持协议到学校办理报到证。
已持有派遣到人才市场报到证的考生,我们将当场开具接收函、调档函等材料,考生可持以上材料联系人才市场将报到证改派到“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所有手续办理完毕正式报到上班时,应届毕业生提供的报到证抬头应为“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醒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考生,若需办理《进津就业申请表》盖章手续,请提前自备该表,我们将配合考生盖章。
(二)考生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况
我们将当场开具接收函、调档函等材料,请提前咨询原单位、存档单位的具体名称,以便开具接收函、调档函使用。
所有手续办理完毕正式报到上班时,需提供抬头为“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介绍信。
三、其他说明
具体报到上班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关系、户口等相关材料可待报到上班后直接与接收分局联系,市局不予接收。
见此通知后,请立即回复邮件到tjgongshangju@126.com,回复时间不得晚于7月31日中午12点,以便统计。邮件题目请按以下格式:职位+考生姓名。
咨询电话:84493635,13302061806
天津市工商局干部人事处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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