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公布10名老赖 限制其乘飞机、旅游度假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乔小广本报讯6月18日,省高院向社会通报10起“执行难”案件所涉的“赖账户”,并将其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省高院将对10名失信“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实施信用惩戒,并限制其乘坐飞机、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据悉,省高院将把河南华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部门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实施信用惩戒。自公告之日起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本公告所列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乘坐飞机、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对在公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10名老赖1.河南华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继辉10.8万元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河南省立达禽业有限公司牛立民400万元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3.漯河市盐业公司杨敬川208万元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4.三门峡隆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君蕾200万元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5.禹州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占华108.8万元禹州市人民法院6.河南开封松鹤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博文51.1万元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7.兰州益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毛建中15.27万元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8.焦作市海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苗继升32.04万元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9.浙江中汇建设有限公司王美梨156.18万元新乡市卫滨区法院10.驻马店市星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刘河山23万元 遂平县人民法院(大河报)度假等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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