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6-6 10:44:42

河南警察学院关于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学管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了严肃高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现就有关问题强调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今年高考于6月7日、8日举行,恰逢周六、周日。各系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学生的点名次数和请假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一天的,应核清原因,由系部领导批准后报学生处领导审核把关;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的,除常规审批程序外,须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对无假外出,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各系部要按照《河南警察学院学生手册》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系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系部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负责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系部要立即将此通告精神传达到本系部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河南警察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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