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29名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二、招聘对象和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岗位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条件执行)。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4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三、招聘岗位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四、招聘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五、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二)报名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者,将不能进入后续的招聘考核程序。2.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B3sylupd@163.com]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沈阳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sylgzp@163.com(发送至其它邮箱无效)。报名表中应明确写出申报岗位名称,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必须注明:高校人才网+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序号(例:高校人才网+张**+应聘岗位序号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三)资格审查学校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三日内通过学校网站(www.syl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四)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应聘管理岗位人员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相应专业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学校网站www.sylu.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sylu.edu.cn公布。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六)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六、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七、其他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附件:1. 沈阳理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2. 沈阳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doc沈阳理工大学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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