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外事服务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兵团外事局直属事业单位外事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一、基本情况兵团外事局为正厅级行政单位,下辖兵团外事服务中心为2012年9月新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兵编发〔2012〕37号),核定该中心事业编制4名,现在职3名。根据工作需要,兵团外事服务中心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者行政记大过处分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期限不少于7天。(二)报名报名时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无身份证者,需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携带单位开具的证明。报名时填写《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过程中,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在国外就读大学,具备相当于本科学历、俄语专业四级以上资质的,须出具教育部相关认证方可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5日报名地点:兵团外事服务中心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2号建设巷8号511室联系人:夏雪联系电话:0991-2328565邮政编码:830002(三)资格审查兵团外事服务中心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四)考试1、考试分专业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专业笔试:试题由兵团外事局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由兵团外事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7天。四、体检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环节入围人员。如有放弃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视为放弃应聘岗位。如有放弃应聘岗位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2、由兵团外事局确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负责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五、考察兵团外事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考察内容:(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2)个人在院校或工作单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六、公示1、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兵团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2、公示时间7天。七、下达聘用通知书公示无异议者,由兵团外事局报兵团人社局,由兵团人社局下达聘用人员名单,作为办理聘用人员手续的依据。公示有异议者,并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兵团外事局提出增补公示人员的书面申请,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公示。八、其他要求1、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合同,予以清退。3、年龄的计算: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83年12月31日以后。附:兵团外事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序号用人单位编制数实有数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
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其他条件
1兵团外事服务中心43工作人员(管理)1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俄语专业四级以上;能熟练掌握俄语笔译和口译,有俄语翻译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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