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4-14 10:18:00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2014年4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为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全省水利战略发展研究、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水利发展和规划研究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定岗时,分别侧重发展研究和规划研究工作。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水利相关专业;
(三)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上述条件中,学历、学位条件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4年8月底前)。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4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16日—4月23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4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5月17日,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6月初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单位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请应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网站的相应招聘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26546(驻厅监察室),0571-87826528(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302138(郭女士)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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