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死亡存在两种情况,即1:下落不明持续满四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持续满两年。
由于战争下落不明的,属于意外情况还是正常情况,需要4年还是2年呢?
有意外事故并且有关机关证明难以生还,这种情况不受2年限制?是不是可以直接宣告死亡呢?那它的公告期是1年还是3个月?
书上都有规定。。 战争不算意外情况 还是4年 上午刚看过一本资料 专门说了这个问题 果籽 发表于 2011-8-6 16: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书上都有规定。。
我没有看到很明确的解释啊。。。 zcongniuniu 发表于 2011-8-6 16: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战争不算意外情况 还是4年 上午刚看过一本资料 专门说了这个问题
谢谢啦^^ 4年,0年,3个月 四年~~~ 四年,民法通则解释里面有 是啊,书上都有说明啊。我记得战争好像也是4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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