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帅的疯子 发表于 2014-3-30 22:19:25

德州市司法局、人社局联合部署2011级政法干警试点班毕业生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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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做好我市2011级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的派遣、公务员录用等工作,市司法局、人社局联合转发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级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德州市司法局、人社局联合部署2011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 公务员录用工作
为做好我市2011级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的派遣、公务员录用等工作,市司法局、人社局联合转发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级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及时办理录用手续。要求试点班毕业生报到后,县(市、区)司法局应根据我市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时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司法局复核后,统一由市司法局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严格执行定向录用政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班毕业生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试点班毕业生定向录用政策,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确保试点班毕业生履约到定向单位工作。对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报到的,要及时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协议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定向录用政策,擅自将服务期未满的试点班毕业生交流使用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加强试用期管理。县(市、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试点班毕业生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他们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锻炼,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胜任定向录用岗位。试用期满,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考核,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任职定级手续。(毕玉光)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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