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招聘16人
2014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专业医疗水平,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单位高级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七医院)按三级乙等医院建造,于2010年1月正式开诊,2013年11月创建为浙江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核定床位500张。 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是浙江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核定床位420张。 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是浙江省二级甲等中医(综合性)医院,医院核定床位250张。 二、招聘人员范围、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综合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年龄、学历等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1《需求计划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根据公布的岗位要求,可以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齐全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nbzhwsj@163.com),根据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及时回复。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27 -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鱼丰弄12号) 所需材料:报名者须从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镇海区卫生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好《宁波市镇海区卫生高级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2),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查询报告(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网址www.chsi.com.cn)、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工的方法进行,按报名应聘实有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区纪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4年4月29或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试工时间:2014年5月初始,一般不超过一周。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总成绩按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的比例计算。 招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现场确认和面试期间食宿按200元/人∙天给予补助,试工期间食宿由各医院负责,交通费用补助分别按浙江省200元/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500元/人,其他地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是否对该岗位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须在各项结果公布当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2013年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办法执行。 五、讨论决定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工作经历、岗位匹配等情况,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如某一岗位的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与岗位不匹配,经研究,考察对象可以不予录用。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镇海区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镇海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前,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按宁波市和镇海区有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是否再次递补,由用人单位报镇海区卫生局、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商定。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有关待遇按照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和镇海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符合镇海区人才政策条件的,经镇海区人力社保局、镇海区人才办、镇海区财政局等部门确认,可享受相应补助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 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74-86655005; 龙赛医院咨询电话:0574-86299302; 中医院咨询电话:0574-86282726; 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74-86291069、86252142 监督电话:12388(区监察局) 附:1.2014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级人才需求计划表 2.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高级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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