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时政热点:用好制度选出好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这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选拔任用好干部的制度保证。围绕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问题,半月谈记者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峰。强调党管干部 坚持发扬民主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这二十字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人事考试网刘峰说,《干部任用条例》将好干部的二十字标准放在总则第一条,并将其作为重要遵循贯彻到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体现了干部之“德”的重要性,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性。“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党管干部,必须不断改进方法。”刘峰认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地把“党管干部”这个首要原则进一步凸显出来,从原则、标准到程序、方法,都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把关责任。刘峰表示,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突出党管干部的同时,坚持发扬民主,在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促使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等方面,采取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强化对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发扬人民民主,坚持、改进并增加了体现群众公认、扩大公开性和透明度的方法和措施,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刘峰注意到了这个环节的改动。“细节决定成败,其实环节比细节更重要。”刘峰告诉记者,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用制度选人而不是人选人,从而最大限度减少人治,遏制用人腐败。”刘峰表示,《干部任用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把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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