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唯一一所高等院校。学校设有7个二级学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7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北京户口或符合户口进京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dky.bjedu.cn/)发布。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请登录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58.132.132.21/rs/zhaopin.jsp),如实填写《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与指定联系人电话予以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25日。
(三)面试试讲
面试时须提供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学校人事处和设岗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研能力、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熟悉程度等。
(四)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试讲成绩,由设岗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学校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名单,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网上公示7天,如无异议或虽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或体检须提前说明,征得组织者同意后,可单独组织考试或体检。
(三)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书(三方协议),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10-87220903
邮箱:renshichu809@126.com
附件:《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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