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在陆丰市工商局事业单位招聘3人(详见《2014年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3年底或2014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招考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监察股,地址:陆丰市城东镇广汕公路上陈路口斜对面。联系人:陈贞文、李坚强,联系电话:0660-8901402。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主要内容是: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题本作答,作答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地点设在陆丰市陆城(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汕尾红盾信息网、陆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4、接受考生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汕尾市工商局人教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
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汕尾红盾信息网、陆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向进入面试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地点:陆丰市陆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汕尾红盾信息网、陆丰人才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附件:
1、2014年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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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7日http://www.swaic.gov.cn/Html/dzgg/qtgg/2014/3/143171554325723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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