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4-3-19 11:44:46

2014年辽宁省本溪市及所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溪市及所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拟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身份性质
本溪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是由本溪市气象局管
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是由本溪满
族自治县气象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是由桓仁满
族自治县气象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附件:2014年本溪市及所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3月20日至3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本溪市气象局人事政工处
报名及资格审查办法: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报名登记表》可在本溪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bxsqxj.com)下载。
报名者可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上报名(邮箱报名)。
现场报名者,往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1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
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学校出具的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需加盖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处公章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1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
通过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学校证明分别制成图片格式(jpg格式),通过指定电子信箱(bxsqxj@163.com)进行报名并致电0414-4822352确认(除照片外,其他资料也可以通过指定传真0414-3875102报送),报考者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上述书面资料的原件,并携带1寸免冠照片1张(与《报名登记表》中照片同版)。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应当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应当于2014年3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设有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考专业参照《2014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招聘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被取消或调整职位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改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周日)
上午:9:00-11:00
2、领取准考证:2014年3月28日-29日8:30-17:00到本溪市气象局人事政工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参考教材为《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一本通》(华图教育编著,红旗出版社出版,2014年最新版)。笔试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bxhrss.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由学校出具的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需加盖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处公章之一,未按期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5、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由本溪市气象局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此次招聘考试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
本溪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0414-2808614
本溪市气象局人事政工处0414-4822352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气象局
2014年3月13日

http://fsrs.gov.cn/news/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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