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3-18 12:02:34

2014山东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8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2014年拟公开招聘58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初选:本次招聘采用校园招聘会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招聘主管部门将组成工作组,招聘工作人员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按照供需双方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  报名初选地点:山东大学医学院(3月19日14:00~17:00)、青岛大学医学院(3月20日14:00~17:00)、潍坊医学院(3月22日9:00~11:30)。  网上报名初选时间:2014年3月10日~4月10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发到邮箱:rzdgyy@126.com。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②毕业生推荐表(或学校就业介绍信)  ③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3、签订就业意向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双方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考试考核体检  考试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卫生局负责组织,考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名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弃权以及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总成绩予以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人社局、编办、卫生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招聘工作。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  咨询电话:0633—8022806  附件:招聘计划.doc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东港区卫生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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