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汕头节能监察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要求,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市经信局)属下事业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汕头市节能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是汕头市经信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和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 二、招聘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经信局属下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员制度,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站(http://www.strc.com.cn/)自行下载《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贴相片),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大1寸免冠照到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4楼市经信局人事科,电话:0754-88992026,联系人:邹小玲。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4月9日下午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注意事项 1.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为1人,其报考人数超过3人(含3人)时组织笔试,不足3人时直接组织面试。 5.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的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的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的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的计算:满分为100分。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对象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市经信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在面试前30分钟到考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顺序,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不安排补考。 面试的内容和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82号)的要求执行,费用本人自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材料进行复核。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和程序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市经信网站(http://www.stjxj.gov.cn)公开发布。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经信局人事科 0754-88992026; 监督部门:汕头市经信局监察室0754—88992025。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属下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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