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3月9日前报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学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才6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才22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2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人数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网络技术支持管理岗位1负责网络课程平台管理及系统维护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面向
全国
年龄30周岁以下
基建管理管理岗位1负责基建管理工作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
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面向
全国
年龄30周岁以下
辅导员专技岗位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面向
全国
中共正式党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
注: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需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4年3月3日9时—2014年3月9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选择进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3月10日9时—2014年3月14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4年3月15日9时—2014年3月1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网络技术支持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数据库、网络编程(网页)、视频制作、服务器搭建等专业知识。
基建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知识。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辅导员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9:00-11:00,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布(http://www.ndkjxy.net.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所在院系出具政治面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00037,联系人:朱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545;
宁波大学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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