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2-24 14:32:17

评论:给余额宝扣帽子还真没合适的

市场的事,尽量先交由市场自发秩序。政府的监管,应首先集中于制度建设,而不必对着产品本身,即使名义再崇高。央视证券资讯频道执行总编辑兼首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日前发表博文称,余额宝是吸血鬼,冲击国家经济安全,并呼吁取缔余额宝。一直被掌声淹没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很少面临如此明确的严厉拷问。对此,支付宝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余额宝利润率仅0.63%。两方的隔空应答尽管都是就事论事,但似乎都没有完全踏到点上。从质疑一方而言,余额宝是否冲击了国家经济安全,还缺乏真正论据。用感情色彩强烈的比喻,也未必能让论点更有说服力。一个明显的疑问是,在互联网金融产品规范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之时轻言取缔,是否违反了法无授权不可行的应有权力规范?如果说出于“正义的、全社会的立场”即可如此行事,那么既可封杀余额宝,也可封杀其他市场化的、竞争性的商品。因为,只要是竞争性的商品,就一定是对既有格局的冲击,就可能有各种各样的风险,有可能形成“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冲击。另一个疑问是,当下之所以鼓励设立民营银行,放手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宝宝”们发展,还具有打破金融垄断格局的战略考量。金融垄断格局下导致的社会资金严重错配,已是不争事实。如果说余额宝导致对实体经济的供血能力下降的话,那么余额宝兴起前实体经济也经常出现的捉襟见肘,又该谁负责?是否也该随余额宝一样被封杀?出现潜在风险,想到的是行政的手段而不是市场的手段,想到的是对民营性质的产品下手而视非民营性质企业造成的同类风险于不顾,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的态度。这么说,并不是说余额宝本身就毫无瑕疵。从余额宝兴起到最新回应,都有意无意回避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产品是否存在风险。这是需要预知于广大用户的。世上不存在无风险的生意,互联网金融开拓者美国PAYPAL公司的兴衰,已经证明这种风险的存在。目前出于竞争,余额宝及其竞争对手设立了高收益率,超过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水平。显然,无论余额宝投资到哪里,仅靠与银行的协议利率的息差,无法一直维持高收益率。这一点不告知用户,只会让股市曾经出现的羊群效应在互联网金融产品中再现。或许,因为协议利率抬高了银行的资金成本的余额宝构不成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但确实可能对普通用户的利益构成威胁。余额宝不能因利润微薄,就不去预警。余额宝们既需要保持创新和竞争的冲劲,也需要尽快补上自身的短板,而持怀疑论者也无须大扣帽子。毕竟,百姓的投融资渠道已经狭窄得可怜,何必又要堵上?市场的事,尽量先交由市场自发秩序。政府的监管,应首先集中于制度建设,而不必对着产品本身,即使名义再崇高。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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