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是不是“吸血鬼”?
http://image2.nbd.com.cn/uploads/articles/thumbnails/80967/MJ07224C_3_trs.x_large.jpg近日,央视证券资讯频道执行总编辑兼首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呼吁取缔余额宝。其理由大概如下:一是它抬高了整个中国实体经济、也就是最终的贷款客户的成本,而这一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每个人身上;二是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三是像日本同样是高储蓄国家,但却不允许余额宝的出现。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首席战略官舒明对此作出了针锋相对的回应。正方/钮文新:因为冲击经济安全余额宝应当取缔◎钮文新(央视证券资讯频道执行总编辑兼首席评论员)余额宝的出现确实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是,当老百姓沾沾自喜于手机账户中又多了几块钱利润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想过,自己所在的企业融资成本正在面临大幅上涨的风险。这事跟你没关系吗?我想,至少你的加薪机会已经被吞噬了,而你的工作机会恐怕也会更加风雨飘摇。我不是危言耸听,更非号召谁退出余额宝,而只想告诉人们一个重要的经济事实:余额宝哪里只是冲击银行?它所冲击的是中国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冲击的是整个中国的经济安全。因为,当余额宝和其前端的货币基金将2%的收益放入自己兜里,而将4%到6%的收益分给成千上万的余额宝客户的时候,整个中国实体经济、也就是最终的贷款客户将成为这一成本的最终买单人。所以我们强调,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它们并未创造价值,而是通过拉高全社会的经济成本并从中渔利。它们通过向公众输送一点点蝇头小利,为自己赢得了巨额利润,同时让全社会为之买单。具体来说,我们假定余额宝4000亿元规模平均收益6%,利润240亿元,余额宝和货币基金大约要吞掉80亿元(4000亿元的2%),其他余额宝客户分享160亿元。我们都指责商业银行暴利,但银行毕竟是通过经营贷款风险之后才获得的风险收益;但余额宝呐?它们睡着觉就可以从240亿元的收益中分走80亿元,而且风险比打劫还小,这难道不是暴利?我看更像是“暴力”。我当然反对银行暴利,但消除银行暴利必须是还利给中国实业企业,而不是分配给“金融寄生虫”。日本同样是高储蓄国家,谁听说日本允许余额宝的出现?我想,对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对于任何一个还有些智商的金融监管者而言,都应当旗帜鲜明地抑制余额宝。因为它严重干扰了利率市场,严重干扰银行流动性,严重拉高实业企业融资成本,从而加剧金融和实业之间的恶性循环,严重威胁中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现在,银行被迫加入 “发宝”行列,但它们一定心存忌惮。因为,它们不像余额宝,余额宝只是“寄生虫”,而不是钱的经营者,所以它们喝起血来可以无所顾忌;但银行行吗?银行是钱的最终经营者,存款成本上升1个BP就意味上亿元的利润损失。所以,它们玩得起吗?很多人痛恨银行,恨不得它们全都死去,但我告诉你:银行死了,余额宝也必死无疑;银行风险增加,余额宝同样风险巨大;更重要的是,银行死了,中国经济将崩溃。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居然对余额宝这样的典型 “金融寄生虫”无动于衷,把余额宝纳入监管到底是要保护它,还是真要监管它?他们美其名曰:怕干扰金融创新。我请问:中国金融创新有没有标准?应当鼓励怎样的创新?抑制和取缔怎样的创新?我认为,在央行大脑中根本就没有标准。那好,我告诉你,一切可以提高实业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的金融创新,才是我们应当鼓励的,才是符合中央关于“金融必须为实体经济服务”原则的。除此之外,一切金融自我循环,并暴力吞噬社会财富的暴利行为都应当被列入取缔清单。请问:按此原则,余额宝是不是该被取缔?我认为,这样的金融行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而言,都该是不被容忍的“邪恶金融”行为。那为什么中国在容忍?为什么世界范围内只有中国出现余额宝?毫无疑问,我的主张就是取缔余额宝,还中国以正常的金融秩序。/反方舒明:余额宝规模很小很难严重干扰利率◎舒明(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首席战略官)近期微博上突然有网友称,互联网理财的发展,特别是余额宝的快速增长,将会推高市场利率水平,进而提高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在内的贷款成本,使得广大居民更加难以获得和承受住房按揭贷款。2月21日更是有所谓专家发文表示,余额宝“严重干扰了市场利率”,“严重拉高实业企业融资成本”,“冲击的是中国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冲击的是整个中国的经济安全”,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并且最终的贷款客户将成为这一成本的最终买单人。余额宝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会对市场利率、房贷利率产生影响吗?真会拉高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并最终让用户贷不到款,加不了薪吗?这只是一个有意无意的“误解”:首先,国内货币市场基金规模相对较小,实在无法“严重干扰利率市场”。余额宝连接的是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14年1月末,整个中国货币市场基金总规模为9532亿元,与47.9万亿元居民存款、103.4万亿元全部人民币存款总额相比仍然非常小,与居民存款余额之比为2.0%,与全部人民币存款余额之比为0.9%。即使与总规模约1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货币市场基金也不到其总规模的十分之一。其次,余额宝是市场利率的跟随者,而不是决定者。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是现金,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央行票据。目前银行间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中基金公司作为市场的参与方之一,规模也较小,而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基金公司中的一种,规模就更小了,很难从整体上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再则,信贷的可获得性和成本,主要与国家信贷政策、资金环境和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相关,而与货币市场基金关系不大。即使抛开余额宝能否拉高市场利率不谈,市场利率真的是信贷可获得性和成本的关键因素吗?从中国和美国的经验来看,信贷的可获得性,尤其是住房按揭贷款,主要与国家信贷政策、资金环境和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相关,而与市场利率高低关系不大,更别说一只货币基金的影响了。以中国为例,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出台了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最低7折的优惠政策,并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按揭贷款。2009年和2010年,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出现了快速增长,而同期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却基本维持在1000亿~2000亿元左右的水平波动,二者并没有表现出较大关联。2004~2007年,受美国房地产市场繁荣的刺激,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大量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与此同时,美联储不断收紧货币政策,导致市场利率攀升。但即使市场利率很高,也很难阻止商业银行的放贷冲动。所以,从中国和美国的例子都可以看出,信贷的可获得性和成本,与货币市场基金的关系不大。认为余额宝会推高市场利率水平,进而提高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在内的贷款成本,使得广大居民更加难以获得和承受住房按揭贷款,这显然是多虑了。最后,我们看到有专家说,余额宝和背后对接的货币基金把2%的收益放入自己兜里。这个数字就更加不知道从何而来了。余额宝背后对接的是天弘基金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增利宝是目前市场上综合费率最低的基金之一,管理费率为0.3%,托管费率是0.08%,销售服务费是0.25%,三者相加只有0.63%,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了。说余额宝是“吸血鬼”,真是天大的冤枉。 (本文有删节)熊锦秋:提醒货币基金风险恰当其时◎熊锦秋(资深经济工作者)目前,国内货币基金规模将过万亿。大众证券报称,2月21日证监会召集货币基金规模居前的十余家基金公司一把手开会,专门提醒风险。笔者认为,货币基金规模迅速膨胀主要是因为余额宝类互联网基金规模迅速扩大,风险应主要是互联网基金风险,而此时提示风险真是恰当其时。余额宝们的实质就是货币基金。目前余额宝90%以上的资产投资了银行的协议存款,其中相当部分的协议期限不超过一个月。也即余额宝们做的工作其实很简单,通过互联网,将从客户手中的零钱归集起来整存至银行短期协议存款,由此投资者从原来在银行享受的活期利息,转变为现在享受协议存款利息。协议存款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货币基金投资协议存款的收益率主要参考指标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当然还要看各银行的资金需求,如果资金需求量大,协议存款利率可能比Shibor利率要高。另外,协议存款可提前支取,有些产品投资者若提前支取,最多只能获取同期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但对于货币基金投资协议存款,银监会和证监会给予“政策优惠”,规定货币基金若提前支取可不罚息,利率损失由银行承担,显然这并非市场化协议。正因为此,货币基金由此产生第一大风险。互联网基金规模不可能单向扩大,总有一天会向下走,一旦大量协议存款需要提前支取,且不罚息,银行或许难以承受,这对银行来说多少也有点不公平,由此目前“提前支取不罚息”政策优惠随时可能叫停,互联网基金高收益也将成为无源之水。互联网基金的第二大风险是市场风险。前期由于资金紧张,互联网基金敢于向银行要价,但随着资金短缺现象逐渐改善,加上互联网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甚至供给方还产生相互竞争,由此资金供求与需求的市场关系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这将导致协议存款利率的下行。互联网基金的第三大风险是基金销售可能存在虚假宣传。互联网基金可以投资协议存款,基金市场中的其他货币基金同样可以做,但为何其他货币基金不受投资者待见,唯独互联网基金独自繁荣?不可否认,其中一个原因是互联网平台拓宽了投资者范围,但最主要的还是互联网基金的营销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巨大。有的互联网基金因不当宣传和违规销售,甚至被证监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时基金真要达不到前期宣传的高收益率,虽然少数基金的相关主体会为此自掏腰包补足,但有些基金由于规模庞大,有关主体就是倾家荡产也恐怕难以履行承诺。互联网基金的第四大风险是道德风险。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者主要受《基金法》等法律约束,但目前法律赋予投资者对基金管理者的约束权利还太小。而且,互联网基金相比其他货币基金,其中的市场主体和环节或许还更多一点。周子勋:央行有效监管“影子银行”任重道远◎周子勋(资深财经评论员)2月22日至23日,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简要介绍当前中国经济金融形势时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参照和学习国际经验教训,对“影子银行”实行有效监管。中国“影子银行”总体规模不大,但近期增长较快,我们正谨慎应对。应当承认,中国的确面临着影子银行体系带来的风险,因此监管层才会严加治理与整肃。目前,M2/GDP超过了180%,这意味着中国大量的货币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考虑到金融市场的特殊性,金融改革没有顶层设计是不可想象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建设都需要整体破局。可以看到,在金融脱媒加速的当前,央行已经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一项比新增贷款更为全面的货币政策中介指标,将在构建更加现代化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中,扮演关键的角色。央行2月20日公布了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这是央行自2011年公布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后,在相关工作上作出的进一步创新。实际上,社会融资规模统计还有很多可以完善的空间。2013年7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坦言,目前社会融资规模低估了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融资的总量。金融市场交易模式的改变,金融交易链条的拉长,对社会融资规模的数字产生很大影响;而新金融的发展,降低了货币供应量的可监测性,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都产生较大影响。目前来看,这样的问题仍未解决。之所以称问题没有解决,主要因为社会融资规模没有将“影子银行”纳入到统计之中。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投资室主任张明指出,2014年中国在复杂宏观经济形势之下,政府在金融政策的选择上面临诸多两难。“两难”之一,体现在影子银行体系挤泡沫、去杠杆与防范金融危机爆发三者之间的取舍;之二,中国央行维持较高利率水平,而更高的国际国内利率差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短期资本流入;之三,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与国内影子银行体系去杠杆之间,可能存在联系与效应叠加。在众多的“两难”选择之间,中国政府无论实施哪一项政策,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与阻力。因此,下一阶段监管层的重点应该是加快消除价格扭曲与加快应对金融脆弱性。在这一过程完成之前,维持资本账户的适当管制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据国务院“107号文”,央行负责各类社会融资活动的统计汇总,建立“影子银行”专项统计,这意味着摸底“影子银行”的重任落在了央行肩上。从各方面看,进一步充实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是厘清“影子银行”规模的最好办法,这项工作看起来依然任重道远。加强透明度,应当成为治理相关风险的重要一环。因为减少不确定性可以更好地引导市场预期。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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