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4-2-23 19:58:42

2014四川遂宁市环保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遴选工作人员2名;遂宁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遂宁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3.符合遴选年龄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6日— 2014年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遂宁市城区西山北路228号305室,电话2391005,联系人:李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参加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达不到比例的可放宽到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3月3日到遂宁市环保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试全过程予以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环保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按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市环保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流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市环保局监察室0825-2391142。  附件:1.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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