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巴中公务员递补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和先前我们联合发布的一系列体检公告的规定,我们于2013年2月11日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体检后补充检查与复查。本次补充检查应检19名,实际参检19名;可申请复查2名,申请参检2名,实际参检2名。 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和个人申请,阮柳清等18名参检对象体检合格;2名补充检查对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1名申请复检对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且该职位无递补对象。依据首轮体检及首轮首次补检与复查结论作出后的出缺情况,我们按《考录公告》的规定予以递补,将于近期根据个人复查申请组织复查和递补体检,同时决定委托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对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体检结果查询和可申请复查和递补体检对象及体检安排 接受本次体检的报考对象,可自即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17:00前,由本人用体检表所留移动电话通过本公告所附联系电话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房间)查询本人体检的详细情况。 首轮首次体检后补充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可申请复检的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2),可于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17:00前由本人书面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论定为不合格。 请列入递补体检的报考对象(名单详见附件2)务于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8号办公楼509室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报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男性360元/人·次、女性390元/人·次左右(均不含补充检查费用)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申请复查的报考对象和递补体检对象,请务于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到指定医院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参见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组织体检的公告》)第四条第(四)项“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检查的,视为自行放弃检查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 二、本次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政审 对本次体检合格的18名报考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依据《考录公告》规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 (一)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01001-2613039044)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3楼12号,联系电话:5220593,联系人:屈女士)负责。 (二)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41048-2613056067)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506室,联系电话: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三)报考本市本次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职位编码:2613040045-2613040047)的考生,请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徐女士)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详见附件3),于2014年2月19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 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蒲女士。 附件:1.首轮首次补充检查与复查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2.首轮体检补充检查后可申请复查与第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3.巴中市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样表)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司法局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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