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4-2-10 21:46:29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事考试工作,根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4号 )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实际,经批准,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名、司机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工作岗位要求
  1.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掌握人事考试相关信息和动态;
  3.能承担长期出差或加班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责任心强、经就业困难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应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登记失业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1.曾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且登记失业的;
  2.具有计算机操作管理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
  3.本科以上学历的。
  (三)司机岗位:本市区户籍,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保密意识,5年以上B照驾龄且长期从事中型以上客车驾驶。未安置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依据“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7楼)
  3.报名审查:
  (1)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复/转军人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资格证、驾驶证、就业困难认定证明、《就业失业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劳模证、军烈属证明、复员军人未就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进行图像采集,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内容和方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人事考试相关法规、社会常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2.实际操作:主要是计算机上机操作。司机岗位现场从事驾驶操作,实际操作满分为40分。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3.面试:根据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之和,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成绩评定: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具备优先条件者列前位。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公示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公示:对拟聘人员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10天。
  六、待遇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待遇)支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监督电话:0371—67185351
  咨询电话:0371—67188346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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