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直属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就绍兴市直属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7家直属医院2014年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生10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户籍不限(除个别岗位限定外)。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4年2月12日,考生可直接去人或通过投递等方式向招聘单位预报名,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月中旬(具体日期由各招聘单位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届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六级证书(改革后425分及以上的成绩证明材料)、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在2014年2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2:1以上的比例进行考试,如达不到2:1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
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和拟聘用对象。但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3.体检。体检医院由市卫生局指定,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安排,费用由考生自理。要求于2月25日前完成。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批准后,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力社保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其中绍兴市第五医院的聘用人员为绍兴市医学学会办公室的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相一致。
3.部分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4年1月31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中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http://www.sxws.gov.cn/网上查询。
6.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考生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绍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0575-88228816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5-85206822
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
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8055607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5397770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0575-88619938
绍兴市第五医院办公室:0575-85144011
附件:绍兴市直属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生计划表
绍兴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
http://www.sxws.gov.cn/art/2014/1/28/art_9870_468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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