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信访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毕节市委群工部(毕节市信访局)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调处)中心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一、招聘原则及程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二、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调处)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2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及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调处)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职人员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6)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四、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发布报名信息。由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毕节市信访局)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信访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4年2月7日—2月20日(其中:9号星期天,15号星期六,16号星期天不报名)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毕节市信访局)办公室(贵州省毕节市碧阳大道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218室)联系电话:0857—8224216联系人:刘军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网络员、三级高级网络管理员、二级网络管理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5)已婚人员须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6)报考网络信访工作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从事信访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三)资格审查。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2、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3、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考资格。(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毕节市信访局)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领取。发放准考证时间:2014年2月21日——2月22日发放准考证地点: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毕节市信访局)办公室(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东218室)。五、考试考试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纪委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委群工部(市信访局)具体组织。01、03、04职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02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计算机知识》,每个笔试科目总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的总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一)笔试。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考试时间:2014年2月23日上午09:00—11:00,考《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30考《申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信访局网站上发布。(二)面试。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六、体检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作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毕节市信访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四)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八、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九、纪律监督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监督指导,同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十、咨询本《招聘简章》由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毕节市信访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7-8224216监督电话:13985360756
附:1、《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报名登记表.doc
http://www.bijie.gov.cn/zxzx/gggs/rsks/226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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