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22:02
凯旋开心 发表于 2011-8-9 1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问一个,抵押权的成立与生效时间和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时间如何区分
抵押权成立在于抵押物要登记,一般情况下从登记时起生效,抵押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当然是成立即生效(除了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情形外)
你还有什么?继续?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24:26
minafer 发表于 2011-8-9 15: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题:诉讼时效期间均可适用有关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这句话对吗?
当然是对的,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是一种特殊的债权保护期限,既不是诉讼时效,也不是除斥期间,不要弄混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27:26
喜雨莫鱼 发表于 2011-8-9 2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楼主:1、民事行为的分类是什么?2、民事行为的形式?
大纲是民事行为,而买的书上是民事法律行为。
大纲规定的民事行为是更加严谨的,民事行为可分为合法的行为即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包括违法的民事行为,明白?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27:53
ppj2zxp 发表于 2011-8-9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求楼主扣扣
哥只是个传说,谢谢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28:28
黄山 发表于 2011-8-8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QQ多少?
有问题不懂就提问,不要问私人问题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31:34
pang666 发表于 2011-8-10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是什么?
不是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的分类是动产和不动产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31:53
youdexin85 发表于 2011-8-11 09: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发呆,直接提问题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34:26
libazhu 发表于 2011-8-10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知道对抗效力怎么解释。。有道题不会。。还有物权上对物进行处置意味着什么。。。物权看的头大啊。。。
不是吧老大,比如说一粒伟哥,你把他吃了和把他高价出售的区别是什么?好好理解,对抗效力的结果是哪种权利更优先,你可以从谁的效力优先来理解对抗效力
aybeiguo
发表于 2011-8-14 22:11:07
我们中队,几个法硕都没有你这么牛!!!
喜雨莫鱼
发表于 2011-8-15 15:38:48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27
大纲规定的民事行为是更加严谨的,民事行为可分为合法的行为即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及内容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21 20:22:41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12 2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是对的,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是一种特殊的债权保护期限,既不是诉讼时效,也不是除斥期间,不要弄混
是不是就是听说你挨打的那个?现在伤好点了么老弟?
佛也上火
发表于 2011-8-21 20:30:50
yi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是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件上加盖三层楼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在一起 C。丙误将乙的宝石当做自己的宝石镶在自己的戒指上 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二公民甲因父亲生病需用钱,遂将母亲遗留的一对玉镯交给公民乙,甲乙约定,乙借给甲500元,甲将玉镯放在乙处,乙可以使用。三年后甲还钱,乙还玉镯,若届时甲不能如数还钱,玉镯归乙所有。此案中,甲与乙之间属于()关系 A。抵押 B。留置 C 实物定金 D 典当
三占有是猜测所有权的基本职能。但()属于无权占有。 A。非所有人的占有 B。无因管理
C。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D。非所有人的占有和恶意占有
四 甲在某一旅游圣地的沙滩上,看见一妙龄女郎睡在遮阳伞下,甲顿生爱意,走上前去,在女郎的脸颊上给予深深一吻。女郎在睡梦中报以甜蜜的微笑。甲的行为是否造成女郎的损害?
五甲偷了乙的货车,但是车开到途中坏了,开不了了,甲害怕乙追上来,就弃车走了。正好丙路过,看到车没人管,就上车,把车修好后,就开着车走了。丙就用捡的车,跑货运一个月,盈利5000元,一天被甲发现自己的车在丙那里,于是找丙索要车,并要求返还货运的孳息。丙同意还车,但是不同意返还孳息,问:此案件应该怎么处理,为什么?
六精神病患者甲在妻子乙的陪伴下外出散步,由于受到小孩丙的挑逗,向丙追打,乙虽然尽力阻止,但甲仍然将丙打伤住院。丙的住院费应由谁承担
A完全乙承担
B 主要由乙承担,但丙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
C主要由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丙的监护人承担,乙也适当承担
高手 问题有点多 不麻烦吧
奋斗小青年
发表于 2011-8-21 20:34:20
{:soso_e142:}
果籽
发表于 2011-8-21 22:03:23
(1)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地役权还是相邻关系??
(2)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是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还是只要通知债权人即可??物权法191条和担保法49条的规定似乎不一样……
minafer
发表于 2011-8-29 20:49:33
侵权责任中,“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有什么啊?
谢谢楼主
/aiq序号/mg
发表于 2011-8-29 22:19:31
2011政法干警的民法简答?论述?案例分析?选择?都是什么啊 ?麻烦帮选项写下来,我好背背!!谢了啊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30 21:44:50
果籽 发表于 2011-8-21 2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 ...
1.比如说你跟邻居家住在一个胡同里面,你每天要回家而必须经过别人家门口,你的邻居有没有权利拦着你不让过非要你每年交多少钱?其实耕地跟这个事情是一样的,明白?
2.原则上必须经过抵押人同意,如果抵押人同意,就意味着抵押人放弃债权,但是有可能把转让的价款用于“两提”,
但是如果抵押人就是不告诉抵押权人而偷偷转让呢?那就是抵押权作为物权仍然有追及力咯,就是可以以抵押权对抗恶意第三人的债权
民法的情况很多,要结合实际慢慢理解法条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30 21:48:54
minafer 发表于 2011-8-29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侵权责任中,“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有什么啊?
谢谢楼主
老大,这个有很多
大概有,正当执行职务,自助行为,自卫行为,受害人故意,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原因,大概是这几种,具体的要根据各种情形
你可以就某种情形来提问,具体一点的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30 21:56:26
佛也上火 发表于 2011-8-21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yi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是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件上加盖三层楼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 ...
1.D 2.D需要解释的是,这个行为应该属于流质,在我国是违反物权法的
3.C
4.不造成,比如说走在街上人家肩膀碰你一下,是不是也对你构成侵害?一样道理
5.按不当得利处理
6。D
不好意思,前两天出差了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30 21:56:51
奋斗小青年 发表于 2011-8-21 2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问呗连长同志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30 22:45:18
佛也上火 发表于 2011-8-21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yi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是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件上加盖三层楼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 ...
最后一题是B,答案看混了,是按照监护人侵权来分析
能不能跳着说
发表于 2011-8-30 23:00:57
/aiq序号/mg 发表于 2011-8-29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1政法干警的民法简答?论述?案例分析?选择?都是什么啊 ?麻烦帮选项写下来,我好背背!!谢了啊
答案见课本
libazhu
发表于 2011-8-31 13:39:53
兄弟想问问现在还有十多天该怎么复习。。我现在就是打开书看感觉都会。。但是一做题就是选择题错一半。。看看解析再去做还是错。。然后简答论述又不会。。案例还能写点。。该怎么复习啊。。十几天能有改变吗。。求解答啊。。
新青年9号
发表于 2011-8-31 18:11:13
努力 15天也会翻盘的
108821813
发表于 2011-8-31 19:05:13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这里的“不得对抗”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