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政法干警面试采用“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如同一拟录用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竞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具体办法是:1、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2、
将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An)÷N =R 3、
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即:R÷An=Xn4、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意思是不是大部分情况下笔试成绩占比重略大? 看来面试拉不开分了,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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