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宝丰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推荐:平顶山宝丰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序号单位名称隶属单位岗位名称专业要求名额经费形式
1宝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管理岗位不限1全供
2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县农业局专业技术岗位农产品质量检验,化学类2全供
3宝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局专业技术岗位农业技术类1全供
4宝丰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县林业局专业技术岗位林业技术类2全供
5宝丰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县住建局专业技术岗位建筑工程类2全供
6宝丰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办管理岗位电子,计算机网络类1全供
7宝丰县昭平台水库灌区管理处县水利局管理岗位水利及工程管理类1全供
8宝丰县小水库管理所县水利局管理岗位水利及工程管理类1全供
9宝丰县信息管理中心县工信局管理岗位计算机及信息管理类2全供
合计13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单位工作,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具有平顶山户籍;
4.非在编在职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宝丰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报考人员须填写《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
3.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5:1。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它不限专业的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人事代理,并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纳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编办负责同志组成。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15951
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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