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12-13 21:22:08

许昌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许昌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充实到缺编的乡镇中小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全县本次招聘教师70人,其中:初中教师30人(语文5人,数学7人,英语7人,物理3人,化学3人,地理3人,美术2人),小学教师40人(语文7人,数学10人,英语9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3人,计算机3人)。
  根据本次报名人数分学段和专业,达不到计划3:1以上的,按3:1确定各学段和专业的招聘人数。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具有良好品行。
  2.无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没有参与过邪教组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3.全日制专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含专科)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本科)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其教师资格证须在试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4.报考初中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计划内统招的中师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原则上应是许昌县户籍,非许昌县户籍但在许昌县工作的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也可报名。
  6.年龄为1983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程序
  1、报考者持所需材料到县教体局报名,填写有关表册和报考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结束后,县教育、人事、监察、公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招聘办法
  招聘实行笔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面试、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各学段、专业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参加统一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体检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考核。一经聘用,服从分配,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路线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许昌县教育体育局(许昌新区实验学校院内)。
  乘车路线:乘市内公交车到北站,转乘168路公交车到许昌新区实验学校即到。咨询电话:0374-5119171
  七、报名须带材料
  1.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2.在许昌县工作的外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子女须提交本人或父母单位证明、编制证或编制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是许昌县下岗、失业人员的必须有许昌县养老保险部门提供的有关手续。
  3.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八、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学技能、教育法规、教育新理念、教学案例分析等。笔试分初中、小学二类。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6日—27日,本人持身份证和缴费条到许昌县教育体育局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加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教师工作中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374——5119221,0374——5119171。
  2.本次考试按国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办法执行。
  3.本次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4.未尽事宜,由许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许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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