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江西省永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2月13日至14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永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永丰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1人;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专业条件: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
(2)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4日。考生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婚人员须提供当地计生行政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与公告中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到考试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佐龙大道)四楼。由永丰县监察局、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丰县建设局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考试工作由永丰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每科收费50元/人,面试每科收费30元/人。
1、笔试。
按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3:1比例进行笔试,若小于3:1的比例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人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时。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3年12月19日和20日上午上班时间到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入闱面试人员因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3的则全部入闱面试,当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小于或等于1:1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的公布。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整个考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于12月26日和27日上午12时前(上班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2、体检由永丰县人社局和永丰县监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
2、聘用。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由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永丰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796-2511709
监督举报电话:0796-2511344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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