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招录培养基层公安民警进入 体能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初审及体测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招录培养基层公安民警工作安排,兹定于11月2日对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初审及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点
天津市第二中学(地址:河北区昆纬路109号余门体育馆进入)
二、时间
1.报考各区县公安分局基层人民警察职位(二)和各区县公安分局基层人民警察职位(三)的考生,资格原件初审及体能测评时间为11月2日上午7:30。
2.报考各区县公安分局基层人民警察职位(一)的考生,资格原件初审及体能测评时间为:
(1)报名序号在000008---001722之间的考生初审及测评时间为11月2日上午8:30;
(2)报名序号在001743---002499的考生初审及测评时间为11月2日下午13:00;
(3)报名序号在002502---004826之间的考生初审及测评时间为11月2日下午14:00;
三、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详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登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初审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外地生源考生,还需携带学位证书。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3.天津市2013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胶底运动鞋以及近期一寸半免冠照片。
(三)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不准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入场。
(四)因测评现场停车泊位紧张,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初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2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