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指导:面试的含义与特点
2013年河南政法干警面试已进入备考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了解更多政法干警面试相关内容及高效备考政法干警面试,京佳特整理了政法干警面试系列备考资料,以下是“2012政法干警面试指导:面试的含义与特点”请您参阅,祝您面试顺利过关! 面试的含义与特点 一、面试的含义面试是由国家机关用人部门精心设计,通过多种方法,在特定场景下面对面地科学测评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发展潜力、实际技能以及其比拟录用职位的匹配性,展现应试者各方面素质,并为人员聘用提供重要依据的考试。
面试是测查和评价人员能力素质的一种考试活动。具体地说,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等有关素质的一种考试活动。
“在特定场景下”使面试与日常的观察、考察等测评方式不同。面谈与交谈,强调的只是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形式与情感沟通的效果,而面试突出“问”、“听”、“察”、“析”、“判”的综合性特色,而且使面试与一般的口试、笔试、操作演示、背景调查等人员素质测评的形式也区别开来了。口试强调的只是口头语言的测评方式及特点,而面试还包括对非口头语言行为的综合分析、推理与判断。
二、面试的特点
作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面试与其他笔试、心理素质测评等考试环节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笔试和面试作为最常用的人才测评方式,有其各自的特点和作用。笔试和面试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对笔试与面试关系处理得好坏,将直接影响着测评的质量。笔试的目的是测评应试者是否具备职位所要求的知识与能力素质,以及在此职位上提高、发展的潜力,而面试是对应试者的能力和个性品质的测评。随着面试研究及面试技术的不断发展,对面试信度和效度的要求不断被强调,传统的自由化面试逐渐被结构化面试所替代,面试的效果也不断得到改进。
与其他测评手段相比,面试具有以下特点:
1. 面试主要通过观察考生的外部行为来评价其素质
一个人的能力、气质、性格往往是通过外部行为特征表现出来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个体的外部行为表现去推断其内在的心理特征。在面试中,考官正是通过观察应考者的语言行为(应考者所说的)和非语言行为(应考者的表情、行为举止等),来推测和判断应考者的能力和个性品质的。同时,用应考者当时的行为来预测其未来的行为,也是面试的一个重要特点。
2. 面试的直观性
面试是用人单位与应考者直接接触的一项活动,通过面试,用人单位会对应考者形成一个直观的印象,在公务员招考中,一位应考者的条件再好,笔试成绩再高,而在面试中表现不好的话,也很可能被淘汰出局。
3. 面试的灵活性
①面试内容因应试者的个人经历、背景等情况的不同而无法固定;②面试内容因工作岗位不同而无法固定。不同的工作岗位,其工作内容、职责范围、任职资格条件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其面试的考查内容和考查形式都不能做统一规定,面试题目及考查角度都应各有侧重,灵活而不固定;③面试内容因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的表现不同而无法固定。面试的题目一般应事先拟定,以供提问时参考。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按事先拟定好的题目逐一提问,一问到底,毫无变化,而是要主考官根据应试者的某些回答,因人因“事”(岗位)而异,灵活掌握面试内容,既要让应试者充分表现自己的才华,又不能完全让应试者信马游缰、海阔天空地自由发挥。
4. 面试着重测评整体素质
笔试完全以答案为依据评定考生的成绩,只要考生的答案与标准答案一致,不论考生是真的解答对了还是猜对的,也不论考生的解答方法是否巧妙、熟练,花费的时间是多是少,都得给分。面试则是依据考生现场的全部表现,对其素质状况作出评定。它不仅分析考生的回答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看考生回答问题的灵活性、逻辑性、应变性。考生面试结果的评定,不把观点正确与否作为第一位的指标,而是看考生的整体素质,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考生的口语表达能力,主要考察应考者表达是否清晰、明确、简洁,是否富有逻辑性;
②考生的应变能力,主要考察应考者在有压力的情景中反应是否灵活、敏捷、快速;
③考生的分析综合能力,主要考察应考者的逻辑思维是否有条理,是否善于分析、判断和概括问题;
④考生的仪表、风度、举止,主要考察应考者的言行举止是否端庄、稳重、得体,是否有充沛的精力;
⑤考生的有关实际工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考者是否具备与工作相关的能力;
⑥考生的个性特征,主要考察应考者是否具备与工作相关的个性特征。
5. 面试的互动性
面试是主考官和应试者之间的一种双向沟通过程。在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并不是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主考官可以通过观察和谈话来评价应试者,应试者也可以通过主考官的行为来判断主考官的价值判断标准、态度偏好、对自己面试表现的满意度等,来调节自己在面试中的行为表现。同时,应试者也可借此机会了解自己应聘的单位、职位情况等,以此决定自己是否可以接受这一工作等。所以说,面试不仅是主考官对应试者的一种考察,也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沟通、情感交流和能力的较量。主考官应通过面试,从应试者身上获取尽可能多的有价值信息。应试者也应抓住面试机会,获取那些关于应聘单位及职位等自己关心的信息。
6. 面试的主观性
面试的评价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不像笔试那样有明确的客观标准。正因为这样,面试考官的评价往往受到个人主观印象、情感和知识经验等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不同考官对同一位应考者的评价往往会有差异,而且可能各有各的评价依据。所以,面试评价的主观性似乎是面试的一大弱点,但另一方面,由于人的素质评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考官可以把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运用到面试评价中。从这个角度来说,面试的这种主观性也是有其独特价值的。
7. 面试对象的单一性
面试的形式有单独面试和集体面试两种。在集体面试中多位应试者可以同时位于考场之中,但主考官不是同时面向所有的应试者,而一般是逐个提问逐个测评,即使在面试中引入辩论、讨论,评委们也是逐个观察应试者表现的。这是因为面试的问题一般要因人而异,测评的内容主要应侧重个别特征,同时进行会相互干扰。
8. 面试时间的持续性
面试与笔试的一个显著区别是面试不是在同一个时间展开,而是逐个地持续进行。笔试不论报考人数的多少,均可在同一时间进行,甚至不受地域的限制,例如每年七月的高考,尽管报考人数达数百万,且分布在全国几十个省、市、自治区,均可根据事先编制好的试卷在同一时间内完成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这是因为笔试的内容有统一性,且侧重于知识考察,考察内容具体,答案客观标准,主观随意性较小。
面试则不同。首先,面试是因人而异,主考官提出问题,应试者针对问题进行回答,考察内容不像笔试那么单一,既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又要考察其仪态仪表、反应力、应变力等,因此只能因人而异、逐个进行。其次,面试一般由用人部门主持,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任职资格条件等不同,面试差异大,无法在同一时间进行。第三,每一位应试者的面试时间,不能作硬性规定,而应视其面试表现而定,如果应试者对所提问题,对答如流,阐述清楚,主考官很满意,在约定时间甚至不到约定时间即可结束面试;如果应试者对某些问题回答不清楚,需进一步追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应试者的某些情况,则可适当延长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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